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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宝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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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宝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365足球投注平台拟对佛山市宝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44号,主要从事注塑机、吹瓶机生产和加工,年产注塑机6200台、吹瓶机1000台,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项目一期验收内容为年产注塑机2300台、吹瓶机400台。项目劳动定员为2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实行单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项目主要设备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830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环复〔201691号)。

项目一期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一期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经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h;喷漆房有机废气经3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两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套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0m?/h;以上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一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生产设备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弃包装物(HW49)等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等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本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打磨废气中颗粒物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房、烘干室有机废气中VOCs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DB44/816-2010)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厨房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科)环境监测验字(2017)第314,监测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项目一期检测报告核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1.06/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11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011日至201710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