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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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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申请,365足球投注平台拟对佛山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件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D25号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38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31.5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591.775平方米;主要建设联合厂房(注塑成型车间、涂装车间、装配车间等)、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等。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塑料件的加工生产,年产25万套;定员260人,实行两班制,工作250天,员工不在厂内住宿,配套员工食堂,不设厨房,以送餐形式提供就餐。一期验收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主要设备包括成型机台9台、天车2台、I/P简易喷房1台、控干炉3台、专业色差仪1台、膜厚仪1台、烘干炉3台、空压机2台、碎料机2台、模检具5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1014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复〔201311号)。

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其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能使用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南部污水厂入水标准后排入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35000m?/h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h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交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漆渣、废矿物油、废棉芯、不能使用的喷漆废水等属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油漆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二时段排放限值;涂装及烘干废气、汽车塑料件去油渍擦拭废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二时段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SJC(验字)20160728004,监测单位为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检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SJC(验字)20170913001,检测单位为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项目验收总VOCs排放量为1.14/年,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11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011日至201710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