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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农业 南边丰恒猪场项目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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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泰昌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南边丰恒猪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鸡啼布果场鸡寮顶”。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80430.7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年产猪苗24300头,常年存栏量2300头,其中种猪存栏量1300头。项目员工20人,场内食宿,全年生产。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水区环保局于20081231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08432号)。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多级沉淀—厌氧生物处理(沼气处理系统)—生物稳定塘(鱼塘)分解”组合型式处理方式,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d,废水治理设施由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生活污水经三级预处理后排入鱼塘,污水经鱼塘净化后回用于场内植物的灌溉及消毒后用于冲洗猪舍,塘水除洪涝情况下,一般不外排。

养殖场内散发出恶臭和异味,饲料混制产生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设计风量为4000m?/h,设计单位为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合理布局了养殖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时清运处理,产生的粪便部分用于农地,部分外售,死猪和胞衣交由当地农业局按规范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养殖废水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5集约化禽畜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7集约化禽畜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油烟废气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17B20091010,监测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信雄检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猪场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和扩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10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010日至2017101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