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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龙声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弦乐器1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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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三水龙声乐器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365足球投注平台拟对佛山市三水龙声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弦乐器10万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白沙南街1号。占地约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76平方米,总投资约25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年产吉他10万支。项目职工320人,不在厂内住宿。每天1班,全年工作300天。项目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313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346号)。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有机废气处理废水和除尘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白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项目打磨、抛光工序的含尘废气经2套“二级植物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总处理风量为55000m?/h;喷漆工序的有机废气经3套“二级植物液喷淋塔+UV光解净化治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每套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h。治理设施由江西东源环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板材边角料和木屑粉尘收集后外售;喷漆废水、水帘除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及喷漆等废包装罐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现场监测期间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负荷达75%以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在喷漆及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纳检字(2016)第071003号,监测单位: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意见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核定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指标为0.63/年。项目验收监测时VOCs总量为0.3931/年,符合总量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929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929日至201710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