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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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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365足球投注平台拟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原项目年产建筑铝型材18000吨,于1999127日通过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建复[1999]070号),于20021125日通过三水区环境保护局验收(三环验[2002]295号);扩建项目新增建筑铝型材产能50000吨,于200533日通过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复[2005]31号),于2007720日通过三水区环境保护局验收(三环验[2007]167号);该公司已验收建筑铝型材产能68000/年。为适应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在原厂区内进行技改扩建,变更内容如下:

(一)挤压棒炉余热利用、电机系统及阳极氧化膜精确控制等综合节能技术改造。

(二)铝型材生产线熔炉节能改造、余热利用及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三)新增一条高速轨道交通用大型铝型材生产线,新增一条大型铝型材时效设备;新增一条大型工装模具生产线,设计年产高速轨道交通用大型铝型材10000/年。

(四)改造挤压四车间39#-49#55#-57#号挤压生产线,挤压五车间58#-73#号挤压生产线上共计30台挤压棒加热炉;改造原有卧式氧化车间的阳极氧化生产线(采用冰蓄冷设备);改造挤压一车间到挤压五车间除9#11#12#号挤压机外的所有挤压生产线上的挤压模具加热炉;新建废水处理与回用车间,新增废水处理能力5000/日。

(五)增加二条交通运输用高强高韧耐腐蚀大型铝合金型材生产线,包括新增2台挤压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备;改造现有的二条熔铸生产线;新建1套交通运输用大型铝型材精密辊校机组及1台大型长件型材人工时效炉;新建一条模具二维&三维设计及精密加工生产线一条。

(六)增加两条铝型材挤压生产线,年产工业铝型材5000吨。

(七)熔铸炉、圆铸棒加热炉、时效炉、均质炉改用天然气为燃料,年消耗天然气总量为3650万立方米。

(八)增加铝材挤压生产线44条,扩建后铝材挤压生产线78条,年产铝型材30万吨(建筑铝型材22万吨,工业铝型材8万吨)。

(九)增加喷砂机14台,增加处理能力为氧化着色处理85000/年,电泳处理65000/年,粉末喷粉处理60000/年,氟碳喷涂处理7000/年。

(十)增加隔热型材生产线16条;扩建后共设隔热型材生产线19条,产能扩大到50000/年。

(十一)增加深加工设备,深加工能力扩大到3万吨/年。

(十二)增加模具加工设备,模具生产能力扩大到60000/年。

(十三)改用无铬钝化剂,无含铬废水产生,含镍废水改为在废水车间单独设立收集池,形成含镍废水的闭合循环系统,无含镍废水排放。

(十四)污水处理站末端增设生化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反渗透系统。

工程依托于现有厂房。改扩建后劳动定员为6000人,其中5000人住厂,设有食堂;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于20081021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三环复2008354);于201015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生产线熔炉节能改造、余热利用及电机系统节能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04);于2010810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高速轨道交通用大型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0333);于201099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生产节能降耗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0385);于201163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交通运输用高强高韧腐蚀大型铝合金型材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1168);于2012920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增加5000吨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2143);于2015713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三环复2015105)。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反渗透”处理达标后部分(3000/天)回用,部分生产废水(2000/天)处理达标后外排,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能力5000/天,由广州巨邦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承建;含镍废水经化学沉淀法处理后全部回用,设计处理能力500/天;生活污水由自建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现有18台熔铸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粉末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4套“喷淋+UV光解”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设计单位佛山市景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液相催化氧化法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共有12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设计单位佛山市琪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氧化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气经净化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共有22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由佛山市俊风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新泰隆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选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防震减噪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表面处理废物(HW17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废水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锅炉废气中的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余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氧化车间废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标准;油烟符合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YS-1612015-002,监测单位为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必须及时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每年向我局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合同与转移联单。

(三)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四)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项目废水年排放量1200000/年,检测报告核定实际水污染物排放指标CODcr13.08/年、氨氮0.536/年;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VOCs15/年、二氧化硫1.6/年、氮氧化物70.5/年,均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20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020日至2017102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