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1.事项名称 |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初审 |
2.颁发的证件及 有效期 |
颁发的证件:《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
3.审批类型及法律 效力 |
审批类型:审批。 审批法律效力:获批准后可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处理严控废物 。 |
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第十条 2、《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
5.审批条件 |
(一)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二)有2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2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严控废物处理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 (三)严控废物处理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 1、地级以上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布局;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3、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四)有与所处理的严控废物类别相适应的成熟处理技术和工艺,并通过环评专家库专家的技术论证。 (五)有保证严控废物处理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6.审批程序 |
1、申请人提出申请,交齐所需资料;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并发给受理回执;3、负责审批工作的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4、所属审批部门审批,出具初审意见;5、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批准文件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再报市环保部门。 |
7.申请资料 |
1.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3.2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2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直接从事严控废物处理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证明 4.消防验收报告,及安全规章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计划、意外突发事故应急计划 5.与申请的经营期限相符合的期限内产生的不能利用的废物合法的去向证明 6.项目的土地权属证明或5年以上有效期的租赁证明 |
8.审批决定机关 |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
9.审批时限 |
5个工作日 |
10.审批收费 |
无 |
11.审批表格 |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
12.年审或年检 |
无 |
13.审批受理机构 地点及联系电话 |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西南街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16号窗口 联系电话:87783710 |
14.投诉机构和电话 |
投诉机构: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投诉电话:12345 |
15.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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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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