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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一、登记表备案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http://www.gdep.gov.cn/zcfg/falv/201609/t20160907_214959.html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http://www.zhb.gov.cn/gkml/hbb/bl/201611/t20161125_368260.htm
4、其他法律法规http://www.gdep.gov.cn/zcfg/falv
二、资料下载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_市(县)环保部门用户手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属于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填报纸质版)
3、三水区环保局、各镇(街)联系方式:
所属镇(街) |
电话号码 |
邮箱 |
区环保局环评科 |
87783710 |
|
西南街道 |
87618854 |
xinanhuanbao@126.com |
白坭镇 |
87563090 |
bnhuanbao@foxmail.com |
乐平镇 |
87652096 |
lpzffj@126.com |
云东海街道 |
87808005 |
|
大塘镇 |
87290770 |
ssdthb@163.com |
芦苞镇 |
87232683 |
sslbhbj@163.com |
南山镇 |
87218808 |
|
注:企业/个人用户,按建设地点向所属镇(街道)咨询 |
温馨提示:
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2、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管理规定的,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